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概述(3)
1.3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机构设置
1.3.1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设置概述
机构是企业为实现自己的经营方针、管理目标而设置的组织形式。机述概置设构机理管务服全安业物构的设置完全服务于管理,它能够保障管理者的意志得以实行,管理行为得以有效进行。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也是如此,物业公司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服务机构。
并且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合理的机构设置有利于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所以,要想做好物业管理,就必须对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设置,这其中包括各部门的排列顺序、聚散状态、空间位置、联系方式和各运作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从而实现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中管理与服务的相互平衡。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机构设置与所管物业的类型、规模有关,物业管理的范围越大,安全服务管理的配套设施就越多,机构的设置也越复杂。
1.3.2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设置的作用
为实现物业项目管理与运营的目标,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该结合物业项目的规模、性质等实际情况,并要起到以下三大作用:
服务性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必须以方便业主和使用人、服务业主和使用人为设置原则,以服务至上为宗旨,为物业管辖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最优质的安全服务管理服务。此外,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服务性作用要求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门不仅要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畴内的基本服务,还要结合物业项目的特点以及业主和使用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合作性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人、财、技术、信息等要素组成的运营系统,这个运营系统的整体功能,有赖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各专业管理部门如果仍然采用各自为政的安全服务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则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其弊端显而易见。因此,现在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物业项目内部各专业管理部门、班组、岗位等的相互合作。
效益与效率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要从实际出发,以提高物业项目运营的效率和效益为目的,减少层次,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有效监控,提高管理效益,从而实现既可保证有效的成本控制,又能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使业主直接享受到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成果。